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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告] 夏邑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复制链接] IP属地:河南省商丘市
白雪公主 发表于 2022-1-4 19: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政〔2021〕98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保护制度》等七项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7日

夏邑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为了使夏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环境符合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要求,根据农绿科〔2012〕113号及N/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及责任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基地环境保护。县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基地领导小组要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做好基地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
二、农田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一)建立基础保护区。基地周边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及农业面源污染。
(二)加强和保护现有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增加绿色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禁止在基地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杆,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高土壤肥力,保护基地环境。
(三)基地及附近不得有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禁止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严禁在基地农田灌溉水附近堆放固体废弃物,确保基地周边5公里及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无污染源企业。基地内严防人为造成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
基地内农业投入品使用要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进行操作,严禁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不得超量使用允许使用的肥料、农药;禁止使用甲胺磷、久效磷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药剂;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及“三致”农药。
四、检验监测制度
为了保证基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要求,依托各执法部门及环境监测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县质检机构要不定期对基地环境进行抽检和核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保证环境质量。
五、宣传管理制度
基地生产单位、农技推广人员要利用宣传版面、宣传单、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形式向基地农户宣传环境保护,增强农户责任感,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氛围。
六、对违反或破坏基地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夏邑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
生产基地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为切实加强夏邑县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和推广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地农民素质,依托县农业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
县基地办技术服务组负责落实基地的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
二、指导计划和推广计划制度
(一)技术服务组根据农作物及农时写出全年指导计划,分期指导任务、制定目标、落实专人负责,计划经基地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二)技术服务组制定全年推广计划,明确推广人员、推广对象等,计划经基地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三、农技服务制度
(一)农技推广人员协同基地负责人及农技推广区域站,向农民提供优良品种、农业投入品、新技术推广等全方位服务。
(二)基地负责人协同农技推广员制定基地的农事操作计划,尤其在良种选育、化肥、农药、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方面提供服务。
(三)农技推广人员要根据基地情况,因地制定推广行之有效的新品种、新技术。
四、农业科技特派员
进村入户协同基地负责人搞好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增强基地农业技术力量,确保小麦生产过程符合绿色标准化程序。
五、农民技术培训制度
县技术服务组根据农时制定培训计划,邀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地农民提供定期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建立档案。对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基地各农户至少有一名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的劳动力。
六、技术网络信息服务制度
县技术服务组及各基地成立网络服务中心,通过登陆农业网站,了解、反馈信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各基地要确保一名同志专管该基地日常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反馈动态信息,做到信息畅通。
七、推广产业化经营管理制度
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依托龙头企业,因地制宜,推行“企业+协会+基地+农户”、“农技推广网络+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实现产业化经营管理。
夏邑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
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专项培训制度
一、职责主体
县基地办技术服务组负责对县、乡、村各阶层人员进行绿色食品专项培训。
二、制定并上报培训计划
生产基地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分期培训计划,制定目标,落实到人,及时将计划报送到夏邑县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办公室备案。
三、对基地管理人员及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相关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产业化经营单位负责人等须经过绿色食品知识培训,掌握基地建设要求、绿色食品基本知识和生产技术标准。
四、对农户进行培训
采用简便易行的方式对农户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内容主要是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管理技术标准,保证每个农户至少有一个掌握绿色食品操作规程的人。
五、结合实际编制通俗易懂的文字资料
培训要注重生产实际,室内和田间相结合,培养技能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保留好培训记录包括签到表、考试分数、教材资料等,及时将培训上报基地办公室。
夏邑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
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一、责任主体及职责:县基地办质量监管组负责各基地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的落实。
二、夏邑县所有绿色小麦生产基地都必须建立专门的绿色小麦生产记录。本生产记录为小麦质量可追溯的依据之一。
三、原则上以行政村基地单元或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基本单元建立生产档案,种植大户也可根据自己的生产情况单独建立生产档案。
四、生产档案要求每生产周期一本,及时、准确、详细记录本基地单元小麦生产的各个环节。小麦收获结束7日内交与所在乡(镇)基地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基地生产档案要自觉接受上级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五、生产档案要有专人记录和管理。行政村基地生产档案记录人对生产档案的真实性负责,本基地生产负责人对生产档案记录的质量负有监督责任。
六、各村级基地单元负责人对本基地单元的标识负责,各乡(镇)基地单元的负责人对本辖区内基地单元的标识负责,县基地监管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县各基地单元的标识负总责。
七、基地编号方法:基地代码由XM+九位数字组成,XYXM是夏邑小麦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第五、第六位数字是乡级代码,第七、第八位数字是乡级地块代码,第九、第十位数字是农户代码。
八、推行产品合格证制度,以村级基地单元为单位,制作产品合格证。批量散装销售的,产品合格证一车一证;包装销售的,一件一证。
夏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
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夏邑县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根据《夏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完善的投入品管理体系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农业农村局设立的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及各个乡(镇)农办配合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做好横向配合,共同查处县域内农业投入品违法制售行为。
二、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依照农业法律法规,结合农业生产季节,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
三、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
(一)凡在夏邑县市场销售的农业投入品,其生产企业、总经销及批发商、连锁配送单位都应携带相关证明,到县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经审查属合格的,方可进入夏邑县农资市常
(二)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审查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时,对每一种农业投入品的证件、标识、毒性指数、污染指数、有效成份及名称、种类、含量、注意事项等进行审查或检测,对合格产品给予登记备案,准予在本县进行推广销售。
(三)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和在夏邑县市场设立的总经销商负责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工作,实现一种产品一个登记备案。其他零售商进货时,必须索要每一种商品登记备案的复印件,以备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农资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要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搞好台帐记录。
(四)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登记备案产品有关信息,并予以公告。未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在夏邑县销售和使用或进行广告宣传。
(五)由执法部门抽检产品质量不合格,确属产品内在质量有问题的农业投入品,或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要撤销登记备案,造成损失的由农业投入品经销单位赔偿一切损失,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已经登记备案的农业投入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缺陷或出现农业投入品安全质量纠纷的,经检验或农业事故鉴定处理专家委员会鉴定,属气候、使用不当等非产品本身原因引起,在今后使用过程中能够避免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四、建立基地投入品专供点,对农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和服务
品种、农药、化肥等由生产资料专供点统一供应,严禁在基地销售绿色食品生产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上保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
五、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组织力量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大检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成立监管队伍,随时对经销商的进销存记录及农户的《生产管理记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
为确保夏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小麦产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测职责
由县基地办组织监管小组承担基地的综合监管及检验检测职责。
二、监管对象
全县辖区内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公司、企业、门店、流动摊点及所有种植户。
三、监测内容:
(一)基地环境方面
1.基地周围5平方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是否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
2.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是否经过无害化处理;
3.施用的农家肥是否经高温发酵。
(二)生产过程方面
1.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农事活动,特别是农药、肥料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病虫草害防治是否符合绿色标准;
2.生产记录本是否有专人负责填写和保管,填写是否准确、及时。
(三)产品质量方面
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指定使用的农药、肥料进行检测检验;2.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和肥料;
3.每个生产周期至少进行2次田间植株检测检验。
(四)农资市场方面
1.是否经营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肥料、种子及植物生长调节剂;
2.有效期即将到期或过期投入品是否分柜放置,并有醒目文字说明;
3.经营证照是否齐全。
夏邑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
标准化生产基地试验田运行管理及成果推广制度
为了高标准创建夏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基地试验田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验田设负责人一名,负责试验田的运行管理及成果推广。
二、试验田要计划地开展绿色小麦的优良品种繁育及推广,绿色防控、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的试验及推广。
三、积极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加强学习沟通,共同完成相关科研题目。
四、加强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五、及时推广成熟的科研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科研成果的应用规模,在保护好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技术成果应用效率。
六、重点课题计划及研究成果及时向县基地办汇报,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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