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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客运东站新建工程项目 |
商丘市夏邑县县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400米路南 |
夏邑县客运东站新建工程项目 |
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投资7689.2万元,占地4904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5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集候车厅、售票厅、重点旅客候车室(区)、司乘休息室、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服务设施、厕所等一体的客运站房综合楼和围墙等其他辅助建筑设施。 |
1.项目废水主要为站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不可预见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站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以及不可预见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及夏邑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的要求后进入夏邑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本项目汽车客运枢纽站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少量停车场扬尘等。
进入客运站的机动车辆不同时间驶入,排气时间短,排放的汽车尾气很快被周围大气稀释,且本项目周围空间非常开阔,经过大气扩散,CO、NOx、NMHC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能够保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类区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配套公建的通风系统、水泵房、配电房、空调室外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项目区域内车辆来往交通噪声和人群社会活动噪声,人群社会活动噪声具有随机性和暂时性,且随着活动的停止而消失。
建设单位采取以减振、隔声、消声为主,另外,对其他设置在内部设备用房中的产噪设备进行加装减振基础,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体,设备用房内墙体材料选择具有吸声、隔声功能的材料进行装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站区西、东、南三边界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规定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及旅客生活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维修中心产生的废塑料、废铁件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不对外排放,废机油、废铅酸电瓶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站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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