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郭庄农贸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多模式最新预报结果,11月4日至6日,11月9日、10日和14日前后,全省中北部、东部、西部及南阳等地区,受高湿静稳天气影响,扩散条件不利,将可能出现持续轻中度污染过程,短时可能将达到中度污染。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上级要求,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24时在全县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
一、具体管控工作要求
1除应急抢险、民生及重点市政工程外,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单于11月5日前报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大气组备案。
2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实行24小时停运。
3.非道路移动机械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停止使用。4.除C级以上砖瓦窑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11月15日24时期间停产到位。5.水泥企业(包括粉磨站)限产50%,以生产线计,并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6加强过境柴油货车和尾气超标柴油货车管控,减少重点车用企业物料运输频次。
二、其他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省、市交办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整改不到位的典型案件直接立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有驻厂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商丘市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职尽责,确保工作成效。督察问责组将加大对驻厂监督情况的监督核查,发现问题将严格追责问责。
联系人:张凯,电话:1550386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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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握夏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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