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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告] 关于恢复部分车驾管现场业务的公告

[复制链接] IP属地:河南省商丘市
泪落念如忆 发表于 2020-2-26 06: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相关业务,按照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关于逐步恢复全省车驾管业务的通知》要求,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车管所窗口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公告如下:
一、恢复办理时间
  2020年2月26日上午9时
二、恢复办理种类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商丘市车管所、分所,各县(市)车管所。同时,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122.gov.cn)或手机APP“交管12123”正常办理。
咨询电话:
  商丘市车辆管理所0370-3223587
  商丘车辆管理分所0370-13653706166
  永城市车辆管理所0370-18737078128
  夏邑县车辆管理所0370-6226902
  虞城县车辆管理所0370-4193666
  民权县车辆管理所0370-8866369
  柘城县车辆管理所0370-7115706
  宁陵县车辆管理所0370-7817556
  睢县车辆管理所 0370-8091981

温馨提示:
  办理窗口业务实行“实人制”单人办理。请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除工作人员车辆、补牌车辆外,所有车辆不得进入车管所院内,所有人员在进入车管所院内时,需自觉接受门岗保安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等,听从车管所工作人员引导,办理业务时排队等候必须保持1.5米以上,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车管所提醒您和家人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多通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身体健康!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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