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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告] 春节期间夏邑县城区开始“限行”!

[复制链接] IP属地:广东省东莞市
习惯恐惧 发表于 2018-1-31 08: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邑县2018年春节城区道路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夏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缓解城区内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有序,根据《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夏政【2015】 50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结合夏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整改时间
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18年3月2日结束。
主要任务
全部城乡快运车辆严禁在城区内禁止城乡快运运行的街道上通行;
城区公交车、出租车按照规定运行停靠;
家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泊;
店铺商贩依法进店、进市场经营;
如有违反,将由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联合交警、交通、城管部门按照规定对其实施处罚,对阻碍交通的车辆一律强制拖离。 0_n3p4h7s0.jpg
(一) 城区严管街及主干道整治。县府路西段禁止机动车停放、禁止非机动车占道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规定道路行驶;城区主干道机动车按划定停车位停放,重点整治违章停放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规定道路行驶;严禁户外流动宣传广告行为;严禁商户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严格查处流动摊贩。
(二) 城乡快运、城区公交车及出租车运行规范。全部城乡快运车辆沿二环路进入城区后进客运总站报班,不得在二环路以内通行、停泊; 公交车按划定路线及停靠站点运行,依站靠边停靠,不得延误班次,不得随意停车上下客,停车上下客时不得影响交通,根据运力需求,在城区主干道要加密班次,延长运行班时;出租车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计程收费以计价器为准,不得随意涨价,泊车待客时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在主干道随意调头,上下客时需依照公交站点停靠。
各路城乡快运车辆进夏邑客运总站报班路线如下:
1.南路报班车辆进客运总站线路(2选1)
(1) 沿和谐大道转南御道至崔庄转盘走栗园路南段往北直行至夏邑客运总站。
(2) 沿和谐大道至滨湖路往北到雪枫像沿雪枫路至夏邑客运总站。
2.北路报班车辆进客运总站线路
沿孔祖大道北段至孔子像沿雪枫路到夏邑客运总站。
3.西路报班车辆进客运总站线路(2选1)
(1) 沿康复路西段至滨湖路路口往北至雪枫像沿雪枫路到客运总站。
(2) 沿康复路西段至滨湖路路口往南至和谐大道转南御道至崔庄转盘往北沿栗园路到夏邑客运总站。
4.东路报班车辆进客运总站线路
沿夏韩路至东转盘沿雪枫路至夏邑客运总站。
过境客运班车,不能进夏邑客运总站配载的,不再从雪枫路通行,调至东三环、西环、北三环、华夏大道通行。
(三) 家用机动车分流停泊。县府路西段禁止停放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车辆分流至滨湖路、和谐大道,县府路西段所有车辆停泊至西延大道。县府路东段车辆通行分流停泊至粟城广场停车场、东三环及长寿大道,孔祖大道北段车辆通行分流停泊至二环路、北三环路,孔祖大道南段车辆通行分流南北御道、华夏大道,车辆停泊至长寿广场停车场、知雨桥停车场、孔雀团停车场;人民路全段禁停,人民路东段车辆通行分流停泊至东光街,人民路西段车辆通行分流停泊至和谐大道及西延大道。
(四)商户摊位设置。城区主干道临街商铺要自觉维护门前秩序,不得出店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共空间;各大商场及规模较大的店铺需有专人维持门前秩序,确保来店顾客车辆有序摆放,不得占用车道影响交通;城区主干道内禁止流动商贩通行,不得在主干道两侧设置固定摊位;城区主干道禁止任何形式的流动广告传行为。
职责分工
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由相关单位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分包管制,疏通引导,指引车辆按规定道路行驶、停泊,制止违章乱停行为。城管局分包县府路,交通局分包孔祖大道,工商局分包人民路,公安局分包东环路,规划局分包南北御道。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在对严管街及重点街道治理的基础上,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城区违章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时进行强制拖离。
处罚措施
(一) 对违章停放的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影响交通的进行强制拖离。
(二) 对违规占道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强制拖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处以20元罚款。
(三) 对不按规定违规停靠的公交车,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四) 对违规运行的出租车依照交通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 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商户以及流动摊贩,依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 对城乡快运在禁区行驶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 对过境车辆在禁区行驶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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